为使全省律师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形成规范执业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律师的社会信用度,提升律师行业整体形象,根据《律师法》和有关律师管理规章的规定,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律师执业公约》。现向全体执业律师征求意见,请持不同意见或建议者10日内将书面意见上报省律协(传真:0931—8870998)。
附:《甘肃律师执业公约》
甘 肃 律 师 执 业 公 约
一、忠诚践行法律,匡扶社会正义;
二、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
三、业务精益求精,不断开拓创新;
四、坚持勤勉尽责,履行保密义务;
五、尊重律师同行,文明公平竞争;
六、秉持诚实守信,维护律师声誉;
七、真诚援助奉献,积极参与公益;
八、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行业形象。
甘 肃 省 律 师 协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