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由甘肃省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受甘肃省司法厅的指导和监督,对甘肃省律师队伍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甘肃省律师协会成立于1984年,经甘肃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截至2016年有团体会员335家,个人会员3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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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4-02-28

各市州、兰州新区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律师执业考核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备案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经甘肃省司法厅核准执业的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和2024年执业的律师、参加脱产学习、培训或因病暂停执业的律师和2024年以后执业的律师参加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备案时间

按照《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规定,2023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备案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3月22日结束,省直单位公职公司律师考核备案时间延长至4月底结束。

三、考核备案内容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以下内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四、考核等次及评定标准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标准请参照《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三章第十条至第十二条。

五、考核备案方式

(一)社会律师需填写《甘肃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登记表》(附件1),上一年度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前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附件2)。各律师事务所应当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由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律师事务所考核意见应当送交律师本人阅签意见。

(二)公职公司律师需填写《甘肃省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表》《甘肃省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提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意见,并由所属律师协会出具是否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等方面意见,再报送所属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省直有关部门、企业单位公职公司律师由省律师协会直接备案。

(三)法律援助律师需填写《甘肃省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表》(附件4),法律援助律师由所在法律援助中心报县区、市州司法局审查后,由市州律师协会审核汇总。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市(州)律师协会和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应当将考核结果在本地律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后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报所在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和省律师协会备案,由其通过备案审查后,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六、有关要求

各市州、兰州新区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谋划和监督指导,按时间节点完成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工作。

各市州律师协会完成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表(附件1至附件3)一式二份,附件4一式三份,市州律师协会和省司法厅各留存一份。附件5附件6和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报告一式二份,省律师协会和省司法厅各留存一份,并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邮寄省律协。

邮箱:gansulvshi2015@163.com电话:0931-260560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soho公寓写字楼2218室。

七、其他事项

全省专职兼职律师2023年度律师考核还需在甘肃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填报,线上填报流程、律师登录账号及密码、线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甘肃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登记表.docx

2.变更前所在律师事务所鉴定意见.docx

3.甘肃省公职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登记表.docx

4.甘肃省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登记表.docx

5.律师年度考核汇总表.docx

6.公告模板.docx

甘肃省律师协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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