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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9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案件事实

2012年5月25日,被告仲某在原告瓜州县某担保公司的担保下向瓜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分社借款15万元,借期12个月,被告童某与被告仲某系夫妻关系,为共同债务人,被告吴某、张某、蒋某、张某某与原告瓜州县某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反担保合同》提供反担保,并出具反担保保证书。《借款反担保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乙方(原告)代甲方(被告仲某)承担债务之日起两年;违约责任:乙方(原告)自接到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被告仲某)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原告)可向甲方(被告仲某)追偿的款项不限于,A、……;B、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C、……D、乙方(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评估、……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E、……;F、……。2014年8月23日借款到期后,被告仲某未按约向瓜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分社还款。2014年12月25日,原告瓜州县某担保公司向瓜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分社代为偿还被告仲某所借本金及利息160303.39元。现原告瓜州县某担保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仲某、童某立即偿还其向银行代偿款本息160303.39元、承担违约金32060.67元、承担律师费3000元,合计195364.06元;被告吴某、张某、蒋某、张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案件经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支持原告瓜州县某担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各被告均未上诉。

律师意见

本案是保证合同纠纷案件,瓜州县某担保公司委托的代理人是甘肃汉池律师事务所杜长河律师。

杜长河律师认为,仲某向瓜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分社的借款,系仲某与童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仲某为夫妻共同生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故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吴某、张某、蒋某、张某某4担保人与瓜州县某担保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故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理由如下:

1.童某与仲某系夫妻关系,童某既未举证证明仲某所借债务为其与债权人约定的个人债务,也未举证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还未举证证明仲某所借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童某、仲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仲某一方与第三人所发生的债务应属于仲某、童某夫妻共同债务。

2.吴某、张某、蒋某、张某某与瓜州县某担保公司签订的《借款反担保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保护。合同履行中,仲某未按约定偿还个人借款,担保公司代为清偿了本息,仲某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反担保合同的约定,要求吴某等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请求合法,故法院予以支持。

案件释法依据和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对于涉案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债务人的配偶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举证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亦或者举证证明债务人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债务人的配偶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为某一债务提供保证时,可以选择保证责任的方式。如果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保证人选择连带责任方式保证,实际上放弃了保证人可以享有的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保证人来说其责任较重,但是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普法教育的意义

1.随着转型时期离婚率升高,夫妻约定财产权已被大众所接受,并为我国婚姻法所认可保护。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但夫妻约定财产权只有为第三人知晓,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对于涉案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3.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在保证合同上签字,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提供保证时,要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度及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应对保证方式、保证期限、以及保证范围等有清楚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