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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律师协会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会议在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05日 来源:兰州市律师协会编 作者:佚名 点击量:

2017年9月1日,兰州市律师协会党建工作会议在兰州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市律协会长陈玉萍,副会长李张发、陈灿、董武斌及十家党建示范点(中立源、玉榕、法成、锐城、雷诺、正鼎、北京市齐致(兰州)分所、合睿、恒亚、方域西涛)律所代表参加了会议,秘书长龚利军、副秘书长陈新战、秦晨、刘临庆、张翼列席会议。

会议由陈玉萍会长主持,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海麟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律师党建工作的讲话精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突出党建重点工作,抓好“两个覆盖”、加强“三支队伍”、发挥“两个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严格督导检查。

会议上,市律协与十家党建工作示范点签订《兰州市律师协会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责任书》,并由陈玉萍会长宣读党建工作示范点九项标准:一是党建工作示范点要有党支部,党支部组成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二是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并挂有标牌;三是在活动场所要有党旗,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入党誓词;四是制定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并悬挂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五是在活动场所要有档案柜,文件档案要及时归类入档存放;六是建立党员律师示范岗,在办公桌上摆放“党员示范岗”标牌,号召党员律师佩戴党徽;七是建立党员活动陈列墙,党员学习心得、党建学习笔记要悬挂于陈列墙上;八是设立党支部活动专项经费,并由专人保管记账,账目要公开;九是在活动场所购置书架,摆放党建系列书籍。

陈玉萍会长表示,本次确定的十家党建示范点律所要对应以上标准开展党建工作,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以党建促所建,共同推进市律协的工作,同时强调,十家律所党建示范点,要拓展律所党建工作方式,创新性开展党建工作;真正起到律所党建示范点的作用,成为律所党建工作开展的标杆,引领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