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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其理 熟其用 ——市律师协会组织市区律师召开两个《意见》学习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05日 来源:法治宣传科 陇南司法 作者:佚名 点击量:

2017年9月1日,《陇南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学习座谈会在陇南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召开。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仲煦主持会议。市律师协会会长耿军林、副会长李文阁、武都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军、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市区8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律师40余人参加座谈会。

此次学习座谈会紧紧围绕两个《意见》展开。旨在进一步扩大律师队伍,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增强律师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深入推进法治陇南建设,为推动市委“433”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四个全面”中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市律师协会会长耿军林带领学习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南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阶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文阁带领学习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都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军作了讲话并表态,武都区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要求,积极配合市局,尽快出台与之配套的具体实施方案,争取两个《意见》早日在武都区范围内落地生根。

 

两个《意见》内容学习结束后,副局长王仲煦组织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就如何更好的落实好两个《意见》进行了激烈讨论。

讨论结束后,王仲煦充分肯定各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指出两个《意见》的出台对我市律师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意义深远,为律师业务拓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律师事务所要乘势而为,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各项业务。对下一步两个《意见》的落实和全市律师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讲团结。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要互相团结,相互包容,守住职业道德底线,防止律师与律师之间、律所与律所之间、律所与律师之间恶意竞争,相互排挤,扰乱律师市场秩序。

二是树品牌。提升个人素质,树立良好的律师行业形象。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政府、企业、个人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品牌。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方法,为政府、企业、个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可以采用“打包服务”的方式明确收取费用所提供的相应法律服务范围等;服务要灵活,既要走出去,跨区域提供法律服务,又要将域外好的法律服务、措施、方法引进来,结合实际,使之本土化加以用之;还要防止外来律师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