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甘肃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
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联络组)、甘肃省矿区司法局办公室、省律协直属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更好地推进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规范全省律师从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甘肃省律师协会五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决定成立甘肃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为了保证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律协成立了以常务理事王祖国、赵庆华,理事赵耀、王京武、李治军和兰州市律师协会理事马初强律师组成的筹建小组,负责该专业委员会筹建工作。现将拟成立的甘肃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律师协会(联络组)、甘肃省矿区司法局、省律协直属分会根据本地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实际情况,向省律协推荐在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执业三年以上、担任三家以上企业法律顾问,并且具有较高专项法律服务素养,能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律师作为委员候选人。
二、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中有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专业方向、具有一定理论研究素质、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实际工作能力较强、热心参加专业委员会活动的律师,也可向省律协进行推荐。
三、全省执业律师中,有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专业方向,在律师为企业法律服务的理论研究和法律事务中具有专业特长并能够积极参与律协工作的,可向省律协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自荐。
四、被推荐律师应填写《甘肃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并提交本人对如何开展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设想或对省律协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建议。自荐律师应填写《甘肃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自荐表》以及通知要求的工作设想或工作建议。推荐、自荐表以及所附设想或建议请于2014年4月15日前提交筹建组(请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原件邮寄至联系人处)。附件表格可在甘肃律师网下载。
五、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筹建小组设在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祖国,电话:13893287277;张 铮,电话:15294174816。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49号银信大厦十楼,邮政编码:730050,电子邮箱:0931864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 甘肃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照片 | |||
政治 面貌 |
民族 | 学历 | ||||
执业 |
执业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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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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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 担任企 业法律 顾问的 单位及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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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 律顾问 工作成 绩、研 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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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 师事务 所意见 |
(盖章) | |||||
所在律 |
(盖章) |
附件二:甘肃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自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照片 | |||
政治 面貌 |
民族 | 学历 | ||||
执业 机构 |
执业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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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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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 担任企 业法律 顾问的 单位及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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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 律顾问 工作成 绩、研 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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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盖章) |
附件三:
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设想或对省律协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