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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衡兰州所召开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9日 来源:炜衡兰州律师事务所 作者: 点击量:

2021年3月18日下午,北京市炜衡(兰州)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本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秦晨主持,全所40余人通过现场和线上的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省、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重点围绕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和律师违法违规兼职执业两个方面,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主动查摆问题、深刻刨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律师管理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打造政治坚定、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二是要牢牢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所在,聚焦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进一步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进一步总结党的历史经验、进一步发扬革命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要牢牢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持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做到学思用贯通,努力提升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和作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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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委员会京炜衡党字〔2021〕2号《关于进一步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通知》。

会议要求全所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号),在办理或参与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应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第五条所列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房屋限购、机动车配置指标调控的以物抵债案件” 、“以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以已经资不抵债或者已经被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以拆迁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为当事人的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分立、合并和企业破产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等民事案件特别关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执业,避免并杜绝虚假诉讼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