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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司法局有效完成法律服务行业案卷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29日 来源:酒泉普法在线 作者:酒泉市司法局 点击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行业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9月22日至24日,酒泉市司法局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全面完成了法律服务行业案件集中核查工作。

此次集中核查按照《酒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自查自评,县市司法局全面复查的基础上进行。为做好集中核查工作,市司法局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人、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公证处主任、司法鉴定所主任为成员的核查工作组。

在核查中,各核查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律师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公证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司法鉴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全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开展案件(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评查内容要求,对照各法律服务机构自查问题清单,采取一案一评一打分严格进行,并逐案填写案卷评查登记表,共集中评查全市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共406本。



通过集中核查发现,全市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总体质量较好,核查的绝大部分案卷符合案件质量和立卷归档的各项规定要求,但也存在个别案卷中批办单填写不规范、卷宗目录装订顺序不一致,笔录过于简单,针对性不强,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等问题。

集中核查结束后,召开了案卷核查总结会。核查人员对此次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了反馈,并就加强案卷管理、提高办案质量进行了讨论交流。核查工作组组长指出,通过交叉开展案卷核查工作,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为提升办案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参加核查的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人要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尽快向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汇报,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