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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4日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作者:庆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点击量:

6月19日,庆阳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培训班,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共51人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志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杨哲就全市律师队伍概况作了介绍,市司法局原四级调研员赵伟同志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如何发挥作用做了辅导,市律师协会会长吕民国就如何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行业管理做了辅导。参会的每个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介绍了个人基本情况,并对如何做好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志杰对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两公律师”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做好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公职、公司律师的职能作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要在参与本单位的制度建设、决策论证、处理法律事务、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要加强服务管理,共同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深入发展。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机制,会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档案,建立健全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律师协会要积极探索服务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新理念、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成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广泛吸纳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与行业管理,完善教育培训和各项保障措施。

二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公职、公司律师的职能作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要在参与本单位的制度建设、决策论证、处理法律事务、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要加强对“两公律师”的指导监督。所在单位既要为“两公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条件,又要监督“两公律师”遵守司法部“两公律师”管理办法中的禁止性规定,严格进行年度考核,防止和避免发生违规行为:同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完善公职、公司律师工作机制,有目标、有计划地建立健全公职、公司律师的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两公律师”业务技能,会同“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建立“两公律师”档案,确保“两公律师”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全体参会人员表示,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找准自身工作特点,切实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牢记职责,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不断开创我市律师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