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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巡礼 制约监督 · 省司法厅】深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 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03日 来源:省司法厅 作者: 点击量: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快推进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和律师调解试点,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顶层设计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部署,全力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体系。建立全省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共同推动律师工作改革发展。在省、市律协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及时受理律师维权方面的投诉。加强检律合作,强化律师执业保障,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着重解决律师执业中取证难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加强律师辩护工作的意见》《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和《转发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出了制度性规定。经过努力,我省律师执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律师的执业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扎实推进刑辩律师全覆盖试点

保障公民诉讼权利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和《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精神,对全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及早部署安排,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建立科学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主动沟通衔接,合力推动。2019年2月,省司法厅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范围、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相关工作机制等,为全省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支撑。同时,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逐级上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已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最大限度保障了公民诉讼权利。

深入开展律师调解试点

拓宽多元纠纷解决路径

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4月,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试点范围、调解工作模式、调解工作机制,确定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各市州根据司法部和省厅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和办法,明确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建立律师接访或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律师参与疑难信访案件第三方评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调解工作职责和任务。我省律师调解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机制上不断规范、健全,解决纠纷效率显著提升,各级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依托各级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261个,实现了每个县区都有律师调解室的目标,覆盖率达100%,调解案件3673件,落实调解案件补助经费42.11万元。通过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