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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律协财税委应邀联合举办第二届北上广深(4+X)税务律师论坛暨《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专家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07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2019年8月3日,甘肃省律师协会财税专业委员会应邀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联合举办第二届北上广深(4+X)税务律师论坛暨《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专家研讨会。

该研讨会由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律师协会和部分兄弟省市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来自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上海市律师协会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安徽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陕西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辽宁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甘肃省律师协会财税专业委员会,以及兄弟高校、市场主体、涉税机构等近60余名教授学者、税务律师、实务专家参加了本次论坛。

甘肃省律师协会财税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兵作为论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收征管实务”这一环节的嘉宾通过引入《征管法》第37条、38、40、54条中涉及“分局”的条款,并解释实务中对“分局”的不同理解,从税务分局的处罚权限、税务分局的强制执行权限、以及国地税机构改革前后稽查局的地位和权限三个方面展开对《国地税合并背景下税务分局的执法权限问题》的探讨。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甘肃省律师协会财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史正保则从滞纳金角度出发具体分析了滞纳金的法律性质问题深入探讨《税收征管实务中的滞纳金与双重前置问题》,并主持了该研讨会第四环节,即“涉税法律业务的新契机与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