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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火相传凌云志,中流击水正当时——记酒泉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09日 来源:酒泉市律师协会 作者:酒泉市律师协会 点击量:

五年过隙白驹,律界盛会又逢,仲夏凉雨沥沥,共谋行业大计。

2019年7月6日19点30分,酒泉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在酒泉市肃州区醉心假日酒店召开了预备会议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由酒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积强主持。

预备会议听取了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张积强同志发表了讲话。在随后召开的大会第一次主席团会议上,讨论确定了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讨论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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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7日早9点,伴随着雄壮的国歌声,酒泉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市财政局三楼礼堂开幕,大会由执行主席市司法局副局长余莉娟同志主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孙万贵同志担任大会秘书长。甘肃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协副会长赵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振福,市司法局局长张积强,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调研员陈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利民,市公安局政委关晋军,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春善,嘉峪关市律师协会会长叶其钦,市司法局副局长李东堂、龚云,市律协第三届理事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出席大会。五十八名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酒泉市市司法局副局长余莉娟同志主持会议。

甘肃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协副会长赵耀同志宣读甘肃省律协贺信。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振福同志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效祖同志的委托为大会致开幕辞。

大会审议通过了由酒泉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酒泉市律师协会会长田顺舟同志作的《酒泉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审议通过了由酒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卢永建同志作的《酒泉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

大会审议通过了由酒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张卫东同志作的《酒泉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秘书长、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孙万贵同志宣读选举办法。

会议审议通过了《酒泉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和酒泉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工作中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大会选举于东哉等35名律师为酒泉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王涛等5名律师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四届一次理事会上,根据大会主席团的建议,全体理事推举田顺舟同志为酒泉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选举卢永建同志为酒泉市律师协会会长,路惠芬、周学琦、朱兴俊、郝成、赵天庆同志为副会长,决定聘任朱兴俊同志为秘书长,张海涛、彭澎、张雯雯同志为副秘书长。




在二届一次监事会上,选举张卫东同志为监事长、高梦孝同志为副监事长,决定聘任王志鹏同志为监事会秘书长。


新当选会长卢永建同志和监事长张卫东同志在大会上作了表态发言,酒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积强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张局长讲话指出,新一届律协领导班子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要着眼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忠实履行使命,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法治铁军,推进律师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平安酒泉、法治酒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