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
近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律师协会广泛宣传动员律师积极参与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知要求,于10月31日前将优秀摄影作品电子版发送省律协邮箱。
联系人:牛倩 联系电话:2605602
邮箱:gansulvshi2015@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律师协会
2018年9月28日
附件:
律发通?2018?41号
关于开展“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中国律师良好社会形象,树立律师行业新风正气,全国律协决定开展“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为主题。
(二)活动目的
通过征集摄影作品,捕捉律师在工作中的感人瞬间,以图片形式生动展现律师爱岗敬业、格尽职守、无私奉献、勤勉尽责的先进事迹,展示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良好精神风貌,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方式和要求
(一)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以各省(区、市)律师协会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活动要求
1、作品内容为能够反映律师优秀职业风尚,良好执业操守,光辉人格形象的摄影作品,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富有视觉冲击力和形象感染力。
2、报送摄影作品须配有作品名称和200字以下的文字说明,作品名称和说明为供稿作品的一部分(另需注明作者情况及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以及作品中人物的基本信息等),保证参赛作品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有作假情况取消评审资格。
3、规格要求:参选作品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为系列照片(限4幅以内,需标明顺序号);参选照片均为数码照片,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均可,可用相机或手机进行拍摄,格式为JPG或PNG,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不低于15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1M。
4、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没有任何著作权利纠纷。图片仅限于长宽、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相、白平衡等指标诸元的微调整,以绘图软件合成的图片不在参选和评审范围之内。
作品不可泄露律师知晓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隐私。
三、奖项设置和评选程序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评出特等奖5名,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组织奖5名,对积极组织参与活动的律协给予表彰。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程序
全国律协成立评定委员会,负责对报送的摄影作品进行评定。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地开展作品征集活动以及完成作品初审报评工作。
评选程序为:
1.初评、审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对摄影作品进行初评、审核,选出入围作品报评定委员会。
2.评定。评定委员会通过投票产生获奖作品。
3.公示。获奖作品将通过“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四、成果运用
(一)对获奖作品作者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二)获奖作品将通过《中国律师》杂志进行刊载,标注作者姓名并根据中国律师杂志社规定给予相应图片版权费。获奖作品还将通过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三)活动结束后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开进行推送、宣传。
(四)获奖作品将在全国律协新办公地址长期展示。
五、其他有关事项
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根据本通知要求,于2018年11月21日前完成优秀摄影作品报送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的作品于2018年11月30日前发邮箱。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和参赛费,每位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的同时即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有权使用或授权主办方使用该作品,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8年 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