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实现申诉法治化,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天水市律师协会与天水市司法局、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申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建立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该《意见》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的范围、工作方式、经费保障、享有的权利及应当遵守的纪律,使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申诉案件代理有规可依。同时该《意见》明确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申诉代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促进我市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申诉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