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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14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律师教育培训质量,突出律师教育培训的应用性,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全国律协和省律协对在职律师继续教育和新入职律师岗前培训要求,在全省律师教育培训原有师资和培训课题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律师教育培训大纲,通过梳理筛选培训内容,面向全省律师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征集教育培训课题,以建立具有较强实力、内容丰富、可选择性强、更符合新时期全省律师行业发展需要的律师教育师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名额

通过在全省律师行业推荐或报名,经省律协筛选评定,初步建立不少于50名师资,不少于50个课题的教育师资库。

二、师资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依规执业,认真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在甘肃省备案注册并连续执业5年以上;

3、具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律师实务教育培训能力与经验,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和职业责任感;

4、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并积极参与律师教育培训工作;

5、执业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6、在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法学及相关学科教学、研究并具有一定法律实践经历的教育工作者也可参与。

三、方式程序

1、入选方式包括机构推荐和个人报名等方式。

采取推荐方式的拟入选全省律师教育师资库的人员,应当由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协秘书处出具推荐函;

采取个人报名方式的拟入选全省律师教育师资库的人员,可直接向省律协教育委员会提交个人从事律师职业经历说明、专业研究方向和教育培训课题范围等资料进行报名。

2、符合上述入选条件的人员,自行选择本通知确定的一至二个课题,在2个月内自行完成讲义。讲义采用PPT格式,内容应包含目录、授课提纲、课时、课题相关的法律体系、基础和逻辑、实例分析、课题相关律师业务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介绍以及教学互动、问答环节。

授课要求强化职业技能的应用性,结合具体实例,通俗易懂,启发学员理论知识储备,引导学员独立思考,掌握从事律师职业的业务技能和思维方式。

3、由省律协教育委员会组织对拟入选师资库人员及课题进行试讲评选。入选人员,由教育委员会编制师资库名单及教育课题目录,报省律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形成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和课题库,并制定培训课程安排表,在律师岗前集中培训和其他专题培训中进行检验和完善。

4、入选师资库人员应承担每年度不少于一次的授课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脱省律协教育委员会安排的培训课程,也不得自行退出师资库。

5、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退出师资库:

(1)本人有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

(2)累计三次无故不承担教育培训课程安排的;

(3)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不合格、未参加当年度律师执业考核,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承担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

(4)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

四、课题范围

1、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辩护实务;

2、证据规则(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

3、合同业务律师攻防技能;

4、侵权责任法律实务;

5、物权保护法律实务操作;

6、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基本技能;

7、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技能和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8、商事和劳动人事仲裁实务;

9、劳资社保法律实务;

10、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技能;

11、知识产权业务基本技能;

12、公司业务基本技能;

13、公司并购重组业务技能;

14、破产业务实务;

15、投、融资尽职调查实务技能与风险防范;

16、金融业务实务;

17、证券业务实务;

18、建筑工程法律实务;

19、房地产业务实务;

20、招投标、拍卖法律实务操作;

21、财税、环保法律实务;

22、交通、保险法律实务;

23、行政实体法律基础实务;

2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操作实务;

25、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操作;

26、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略;

27、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和法律文献检索技巧;

28、律师法律咨询技巧;

29、律师的专业化发展之路;

30、律师营销及执业风险防范;

31、律师执业礼仪与规则;

32、律师公众演说与自我展示;

33、律师的好习惯和坏习惯;

34、新律师业务开拓中的资源整合与品牌打造;

35、青年律师成长阶梯;

36、律师如何赢得客户;

37、如何扮演好律师这个社会角色;

38、法治新常态下律师行业的社会空间。

以上课题内容及标题只作提示性参考,拟选人员可根据个人业务或研究专长自选课题内容及标题。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律协、省律协直属分会要高度重视师资库建立工作,要从推动律师全省律师行业专业化建设、提升律师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师资库建立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及时将本通知下发各律师事务所,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全省律师行业师资库建立工作。

报送联系人,王重武(省律协教育委员会秘书长),电话13919803943, 邮箱wangzhongwu394@sina.com 。

附件:全省律师行业师资库建立登记表

甘肃省律师协会

2018年3月14日

附件
全省律师行业师资库建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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