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
由甘肃省律师协会和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十三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拟于2018年8月在甘肃省酒泉市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律师执业与法律方法”。根据会议安排,现向全省广大律师征集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讨主题
“律师执业与法律方法”
具体设计下列子议题:
1.律师执业法律方法总论
2.律师执业伦理与法律方法
3.律师接受咨询与接待中的法律方法
4.律师与当事人合作相处的法律方法
5.律师与公、检、法交流沟通的法律方法
6.辩护律师与被害人及其家属的交流沟通的法律方法
7.刑辩律师交叉询问的法律方法
8.刑辩律师的辩护法律方法
9.刑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方法
10.民事案件中律师的证据固定与寻找法律方法
11.民事案件中律师运用诉讼程序的法律方法
12.律师在庭审中的语言运用法律方法
二、主办单位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省律师协会
三、历届主办单位
全国法律方法论坛是国内法学方法论领域最早和最重要的学术会议,最初由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威海)、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法学院和相关机构共同发起。
首届论坛于2006年在北京召开,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会议名称为“首届全国法学⽅方法论坛”;
第二届于2007年在广州召开,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会议名称为“第二届全国法律(学)方法论坛”;
2008年第三届学术年会在山东日照市召开,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主办;从此以后,会议名称固定为“第×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
2009年第四届会议在上海召开,由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主办;
2010年第五届会议在重庆召开,由重庆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1年第六届会议在黑河召开,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和黑河学院共主办;
2012年第七届会议在上海召开,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
2013年第八届会议在郑州召开,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4年第九届会议在甘肃省张掖市召开,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与河西学院共同主办;
2015年第十届会议在贵州省遵义市召开,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与遵义师范学院共同主办;
2016年第十一届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由苏州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在北京召开,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将在酒泉召开,由甘肃省律师协会、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主办。
四、会议时间
初定于2018年8月,会期两天,具体日程后定。
五、参会论文提交
为确保会议正常进行,请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及时将本通知下发各律师事务所,通知律师于 2018年7月31日前将参会论文以电子邮件(WORD文档形式)发至此次论坛专用邮箱:legalmethod2017@163.com,会议论文格式请参照《中国法学》编辑要求制作。
六、会议邀请函发放
2018年7月31日前后,会议组委会将发布正式邀请函,并陆续向已提交论文作者投递会议邀请函。如有不明事宜,敬请咨询此次会议组委会联系人:余地:18273180585。
特此通知。
甘肃省律师协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