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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律师协会关于调整专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02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

为适应我省律师行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专门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省律协各委员会建设,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省律协2017年12月28日六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对部分专门、专业委员会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增设的专业委员会

1.撤销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增设五个专业委员会。

撤销“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增设 “财税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企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和“民事专业委员会”。

2.增设“一带一路”工作委员会。

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

从本次新设立、调整专业委员会开始,实行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竞争上岗的办法。即采取个人报名、公开竞选的方式,产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具体办法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各委员会的委员由市州律师协会推荐,常务理事会决定。

三、纪律委员会委员的调整

1.将纪律委员会改名为“惩戒委员会”。

2.根据工作需求,惩戒委员会增加以下律师为委员:

张小娟(副主任) 柳向奎(副主任兼秘书长) 王春梅

余春生  马苏林  孙智俊  雷著强  毛 轩  周曙煜  林 磊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肃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甘肃省律师协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