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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关于推选 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6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省属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律师事务所管理,充分发挥直属分会行业自律职能作用,拟定于近期召开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就推选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甘肃省律师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且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关注律师行业发展,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连续执业五年以上、通过2017年甘肃省司法厅备案登记的执业律师。

二、推选比例

省律协直属分会共有省属律师事务所30家,2017年省属律师备案人数518人,按照10%的推选代表比例,计算结果不足1名的律所名额均为1名,应推选代表名额为59人。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三、推选要求

省属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代表推选工作, 要通过合伙人会议、全所律师大会等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将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过强、热心协会工作的律师推荐为代表,在推选时要注重发挥律所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保障作用,要充分考虑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和政治面貌,确保推选人员具有广泛代表性。

四、推选时间

各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在2018年1月22日前将推选代表名单及不少于200字的简介报省律协秘书处,联系人胡婉婷。

特此通知。

代表推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律所名称

律师人数(单位:人)

比率

计算结果

名额分配(单位:名)

1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105

10%

10.5

11

2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

57

10%

5.7

6

3

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

40

10%

4

4

4

甘肃昶泰律师事务所

31

10%

3.1

3

5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28

10%

2.8

3

6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

24

10%

2.4

2

7

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

22

10%

2.2

2

8

甘肃明源律师事务所

20

10%

2

2

9

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

17

10%

1.7

2

10

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

17

10%

1.7

2

11

甘肃金中浩律师事务所

15

10%

1.5

2

12

甘肃同人行律师事务所

15

10%

1.5

2

13

甘肃众炀律师事务所

12

10%

1.2

1

14

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

10

10%

1

1

15

甘肃金轮盛律师事务所

10

10%

1

1

16

甘肃太平洋律师事务所

10

10%

1

1

17

甘肃为公律师事务所

10

10%

1

1

18

甘肃银衡律师事务所

9

10%

0.9

1

19

甘肃西成律师事务所

9

10%

0.9

1

20

甘肃地山律师事务所

8

10%

0.8

1

21

甘肃五环律师事务所

7

10%

0.7

1

22

甘肃同心律师事务所

7

10%

0.7

1

23

甘肃天马律师事务所

6

10%

0.6

1

24

甘肃君意律师事务所

6

10%

0.6

1

25

甘肃诚益通律师事务所

6

10%

0.6

1

26

甘肃同义律师事务所

5

10%

0.5

1

27

甘肃隆建律师事务所

5

10%

0.5

1

28

甘肃金达律师事务所

5

10%

0.5

1

29

甘肃德合律师事务所

5

10%

0.5

1

30

甘肃融通律师事务所

2

10%

0.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