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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原好律师】记甘肃酒泉阳关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东哉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9日 来源:法治甘肃网 作者:胡平 点击量:

法律的捍卫者和宣传者

——记甘肃酒泉阳关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东哉

古语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于东哉,一名优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用实际行动验证了这句古语。

于东哉199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为酒泉市政协委员、酒泉阳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多次被酒泉市司法局、酒泉阳关律师事务所评为司法行政系统、阳关律所先进个人。执业期间,他始终坚持专业化、高效服务化法律服务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甚至全省颇具影响的法律事务。

于东哉律师

于东哉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政府、公民个人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社会稳定义不容辞。对于东哉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多年来,于东哉担任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他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为了他喜欢的律师事业,他不辞辛苦,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律师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

有一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申请了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找到于东哉。由于该案案卷材料多、账目繁多,于东哉办案过程中先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不断了解案件细节,在庭审过程中尽最大努力充分发挥辩护职责。

于东哉同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积极参加社会各类法制宣传活动,解答法律咨询,还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与配合下参加了“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与玉门镇普法干部为社区群众开展了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把“法律服务直通车”落实到了实处。他还先后参与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8综治宣传日”、“6.26世界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多项法制宣传活动,体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2016年9月中旬,于东哉接受酒泉市交通广播电台FM106.6邀请,为广大听众普及法律常识。2016年10月开始,他多次做客酒泉市交通广播电台《百姓有话说》、《律师做客直播间》栏目,通过对案例事件的深度解读,解答听众们与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内容涉及房屋租赁、婚姻家庭、保险索赔、劳务费追偿、工伤损害的赔偿、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和证据的取得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帮助听众知法、懂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