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律当信仰,不要当成谋生的手段,把律师当事业,不要当做职业,把自己当律师,不要当成惟利是图的商人。”在嘉峪关偶遇嘉峪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政协嘉峪关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甘肃梓钊律师事务所主任蔺春,短短几句话,便令人心生敬佩。
蔺春自2006年大学毕业后只身来到嘉峪关,在这个西部小城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从业以来,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人的天职,追求公平正义,得到当事人的好评,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自执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
他既办理过标的额大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也办过很多别人看来不起眼的小案,但无论办什么案件,他一样认真对待,推敲法律一丝不苟,收集证据绞尽脑汁,文书制作精益求精。从业数十年来,他没有受到当事人的指责,收到的只有赞誉。正如他所说:“因为部分‘黑律师’、‘准律师’的介入,吞噬着中国律师的诉讼市场,现在许多站在法制前沿的中国律师职业尊严荡然无存。拯救律师的尊严,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便要从自身做起!”
2017年1月17日蔺春像往常一样前往嘉峪关市看守所会见一位犯罪嫌疑人,这是一件由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但蔺春仍丝毫不敢怠慢,认真对待。蔺春此次会见的是彭某某,他被侦查机关指控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蔺春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里第一次见到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像以往时去会见一样,蔺春照常说到他是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的辩护律师,对此是否有异议,并询问了他什么时候被逮捕的,之前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以及和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在会见中,蔺春通过和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沟通,他感到了一丝不妙,彭某某眼神呆滞、面无表情、语言组织能力差,对其杀害妻子一事感觉不到痛苦,认为杀死妻子是一种解脱,彭某某似乎是没有辨认能力和自控力,蔺春猜测他精神有问题。会见完彭某某后,便立即返回律所,在当天晚上查看了大量有关精神病方面的资料以及精神病患者犯罪的理论、案例,第二天早上立即向侦查机关提交了精神病鉴定申请书,要求侦查机关申请对彭某某进行精神病鉴定,但是侦查机关对此看法不同意,不认为彭某某有精神疾病,仍旧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本案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蔺春多次找负责办案的检察官反映情况,将自己会见彭某某时彭某某的状态以及彭某某杀其妻子的细节、内心活动跟精神病患者的联系等一一向办案的检察官作了详细说明,再次向检察机关申请对彭某某进行精神病鉴定,最后检察机关向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提交了材料,由相关鉴定机构对彭某某进行了鉴定。经过两次鉴定,得出的结论完全一致,彭某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按照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最后本案由法院决定对彭某某进行强制医疗,这也是嘉峪关市第一起强制医疗案,开庭审理当天很多律师、法律工作者都过来旁听了案件审理情况,在当地引起了巨大反响。
结案后,蔺春松了口气,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蔺春会见了彭某某几十次,和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沟通次数更是数不胜数,查阅了大量的书籍资料、翻阅卷宗无数次,案子总算取得了好结果,挽回了彭某某的性命。彭某某的哥哥在开庭后来到律所,见到蔺春动情又不善言辞的说了句谢谢,蔺春律师说:“这是他身为律师的职责,也是他做人的本分,不管结果如何他都会在法律的框架下拼尽全力去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蔺春律师作为嘉峪关市政府的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嘉峪关市西部天地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他重点研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劳动用工等方面所涉法律问题,多次与相关单位座谈,多项调研课题呈报相关部门,为嘉峪关市及周边市区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他同时还担任嘉峪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嘉峪关市青年联合会常委,嘉峪关市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嘉峪关志愿者公益协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蔺春告诉记者:“律师虽无职无权,但我们手中有武器——法律,为社会、为人民、为民主法治,我们大有可为。”蔺春不仅办理案件认真负责,他更是怀着一颗赤诚之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办理一件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案件中,蔺春是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此案经过蔺春的努力也取得了好结果,但无奈的是犯罪嫌疑人却宁可坐牢也不愿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被害人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了三级伤残,颅脑收到了严重损伤,基本看来下半辈子只能在床上度过了,被害人也因进行治疗花费了大量的费用,给家庭造成了重创。蔺春在得知情况后,把被害人的妻子叫到了律所,不仅不再按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免收了判决后应收的律师代理费,还把预收的代理费退还给了被害人的妻子,被害人的妻子感动的哭了,蔺春安慰她回家好好照顾丈夫,这段时间也辛苦了。蔺春总是想人之所想,及人之所及,不断用自己的行动向社会证明着什么才叫优秀律师。
蔺春说:“政协委员是职务而非荣誉,切实履职,积极参政议政才能不负民众的重托。”他有关设立青年律师基金的提案受到嘉峪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其自身发展的同时,他也不忘青年律师的成长、发展。为提高新执业律师的能力,给予青年律师经济上的帮助,常常与新执业律师一同办理案件或者分配新执业律师一定的案源,在工作上毫无保留的给他们传授经验以及办案技巧。他还常常鼓励律师及助理考取证券师等从业资格,向着非诉讼业务的重要领域进军。不仅如此,蔺春还常常从所里提供经费,或者干脆自己掏钱组织律师及助理参加有关法律的知识讲座以及培训,在壮大自身力量的同时,也关注新执业律师、助理的成长,蔺春说:“梓钊是大家的家,只有梓钊的每一位律师、每一位助理发展的好,梓钊才能不断壮大。”
身为嘉峪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嘉峪关市律协发展和规划委员会主任,他时常念叨着副会长不是头衔、不是荣誉,更多的是一份职责、一份责任,他一有时间就研究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律协组织的管理、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嘉峪关市律协作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的管理水平,更好的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提升嘉峪关市本土律师的专业能力、执业水平,带动嘉峪关市律师业向更高层次、更广空间发展。2012年蔺春被评为嘉峪关市优秀律师,2013年他撰写的法学理论研究文章《建设和谐幸福嘉峪关进程中法治研究》获市法学会优秀论文奖。2014年蔺春被评为甘肃省优秀青年律师。
蔺春似乎永远也闲不下来,对他而言,执业十一年的成绩仅仅是一个起点,一个迈向新的更高目标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