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州动态

司法行政要闻 通知公告 律协动态 市州动态 荣誉奖励 行业处分 图片专区 视频专区 年度报告

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与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系签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协议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05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近日,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系党总支书记马进宝、系主任蒲春平和教师王亚超一行到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进行参观考察,并与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举行了“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教学实习基地”签约仪式,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系党总支书记马进宝与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爱国共同为实习基地揭牌。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大义、办公室主任沈自荣及所内律师、实习律师参加了签约仪式。

  仪式上,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爱国代表金厦全体律师致欢迎词,向考察组一行介绍了金厦所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理念,并表示实行基地的签订,既是对金厦所的认可,也是对金厦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厦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秉持精益求精的理念,办好实习基地,为更多的学子提供优质的实习条件。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系主任蒲春平介绍了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理念及建立法学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的思路,同时,对金厦所的发展理念和律所文化表示高度赞赏。仪式结束时,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系党总支书记马进宝表示,对双方此次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充满信心,希望双方今后加强沟通,共同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