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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开展法律惠民服务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17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玉门市司法局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做法  

   近年来,玉门市司法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精神为指导,将推行法律顾问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在全市各部门、各行业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法律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明确法律顾问工作的目标任务。玉门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制定印发了《玉门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市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规范了法律顾问的聘任程序、职责和义务,加强了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考评、经费保障,要求法律顾问工作延伸辐射到市、乡两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居民个人,利用两年时间健全完善全市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二是降低收费,大力开展法律顾问惠民服务。2014年,玉门市司法局经过调研论证,鉴于绝大多数居民和单位对法律顾问服务事项预期不明确,存在聘请了顾问没有事白付费、不请顾问有了事找律师难的矛盾心理,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将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以“优质、便捷、高效、为民、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大力开展法律顾问惠民服务,进一步降低法律顾问门槛,积极推行“订单式”年费一元和一百元法律顾问,由过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一次收费20元至50元减少为年收费1元,为政府部门和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年收费5000元至10000元减少为年收费100元,合同期内满足顾问单位或居民当面或电话咨询服务,其它服务逐次另行商定,改变了过去法律执业人员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政府部门和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收费高、法律顾问制度推行难的现状,极大地减轻了顾问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成本,打消了心理顾虑,有力推进了全市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截止8月底,全市法律执业人员共担任法律顾问488家,其中行政事业单位62个、企业单位29个、村(居)委会66个、合作社等组织9个、居民个人322人,较2013年增加390个,增长398%,为全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是积极协调,推进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玉门市司法局将落实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作为推动全市法律顾问工作的着力点, 明确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要积极为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并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工作责任,实行“双向”联络工作机制,将全市拟受聘的23名法律顾问名册向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公示,并将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提供给法律执业人员,促进了法律顾问聘任双方的沟通和联系。为了确保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玉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多次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系,亲自带领法律执业人员主动到行政执法单位联系,积极协调为法律顾问工作推行有困难的行政执法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有力推进了全市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目前,全市有14个市乡政府、45个行政执法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覆盖了市、乡镇(街道)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政府职能部门,促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是加强管理,促进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为了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玉门市司法局将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列为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工作任务,加强了监督管理。将规范法律顾问合同档案管理作为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对法律顾问建档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统一规范了村(居)民法律顾问合同及部门、单位法律顾问合同的内容和收费标准,明确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担任法律顾问必须与顾问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和法律顾问备案登记表,及时到玉门市司法局备案,做到了每个法律顾问单位都建有法律顾问档案。目前,各法律顾问能够按照法律顾问合同履行法律顾问义务,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72条、帮助起草法律合同文书13份、代理诉讼4件、参与调解或者仲裁活动19次、参与信访案件调处和矛盾纠纷化解23件、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法规培训6次,有效提供了法律服务,提高了顾问单位依法办事水平。 

(玉门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