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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律协制定《实习律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3年04月03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为了全面落实《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全市律师执业准入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准入管理工作,切实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的相关规定, 金昌市律师协会特制定了《金昌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办法》。

  《办法》对实习律师进行考核,重点围绕实习律师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理解和掌握,考察实习律师是否掌握律师执业的基本技能,是否具备独立执业的能力,全面考核实习律师是否规范执行有关实习管理规定及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  

  《办法》规定了实习律师考核工作由市司法局监督和指导,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品行考核、审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实习考核采取面试、素质测评与材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外,《办法》还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流程和内容,并对考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供稿:金昌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