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捐款名单和数额如下:
陇南朝阳律师事务所:
潘 江:300元 袁伟忠:100元 赵银频:100元
王正银:100元 冯中林:100元 董军翔:100元
李永贵:100元 李 鹏:100元 张 伟:100元
王 鑫:100元 韩立宏:100元
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
李文阁:300元 蔡 宏:100元 李军平:100元
彭正娟:100元 张 刚:100元 高朋刚:100元
何兴民:100元 王新兰:100元 苏鹏翔:100元
戴 伟:100元 刘红梅:100元 邓卫虎:100元
王 峰:100元 任旭生:100元
陇南永盛律师事务所:
刘进江:300元 李生虎:100元 石永红:100元
刘 鹏:100元 张芳丽:100元
甘肃言中律师事务所:
李志忠:600元 杨晓霞:200元 寇 颖:100元
杜淑娟:100元
甘肃泾江律师事务所:
尹生保:600元 杨 植:200元 王 昕:100元
孙国生:100元
陇南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这一善举,为法律援助这一“阳光工程”增添了新的光彩,也充分展示了陇南律师的素质和觉悟。(供稿:陇南市司法局)
编辑:刘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