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省律协秘书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 招聘岗位
省律协办公室、培训部、会员部各1名(其中男性两名,女性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史类专业(法律、中文类优先);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有意应聘者请到甘肃律师网(http://www.gslawyer.com)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将报名表电子版(附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gansulvshi2015@163.com,请注明主题:“应聘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纸质版、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照2张,到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通知其参加考试。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3日—7日。
地点:兰州市东方红广场南口统办2号楼4层4—032房间。
联系人:王瑛,电话:0931—8871767,13893293826。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式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政治、法律、律师制度等基础知识,第二部分为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根据岗位需要和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递补。
(五)考察。由省司法厅政治部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五、试用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不占国家行政、事业编制,实行劳务派遣。
(二)聘用人员薪酬参照省直事业单位职员薪酬标准,建立绩效考核和正常增资制度,根据工作表现和绩效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三)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甘肃省律师协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