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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4年度第二期律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16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各市、州律师协会(联络组):

  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全国律协有关规定,决定举办2014年度第二期律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除兰州市和省属所外其他市州,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符合从事执业律师条件,拟申领专、兼职执业证的人员;原执业律师未参加年度考核又未申请歇业、自行停止执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拟重新申请执业的人员;拟申领公职、公司律师执业证人员。 

  第一期参加培训的兰州市和省属所部分实习人员因司法考试未参加部分课程学习的,需在本期补听后发合格证书;因缺课等原因没有合格的,需重新参加本期培训后发合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 律师管理法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程序、技巧和应注意的问题;民商案件代理业务程序和技巧;建筑房地产律师实务;法律顾问工作方法和技巧;金融证券投资业务代理有关问题;知识产权律师实务;企业破产法律实务;劳动合同法律实务;非诉讼法律实务等。

  三、培训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弘文宾馆(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兰州理工大学校园内,原汽车南站对面)。

  四、培训时间:11月2日弘文宾馆报到,3日至10日培训。

  五、培训费用:参训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350元(含资料费、场地租用费、讲课费等)。食宿费用自理。

  六、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秩序,上课期间关闭手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课;不得在培训期间参与酗酒、赌博等不文明活动;提前处理好相关事务,培训期间不予请假。

  2、培训结束时进行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合格证书。

  3、参加培训人员持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市州律协介绍信、实习证报到。未经市州律协上报的,不予接收参加培训。

  4、参加培训人员准备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5、弘文宾馆能够提供80名学员的住宿,需要可提前联系预定。住宿人员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省律协秘书处联系人:凌雪,传真电话:0931—8870998、18152083699。

  弘文宾馆联系人:陈 辉,联系电话:13609322398。

  特此通知。

甘肃省律师协会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