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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办案流程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27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各市州司法局、甘肃矿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意见,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行为,推动全省律师业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省厅决定开展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专项检查活动,是省厅对全省律师工作进行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当前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的一次专门检查活动。通过活动,着力解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中存在的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关于办案流程规定、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活动管理监督不力等问题,达到引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目的。

  二、活动内容

  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流程专项检查活动主要通过全面查阅2011和2012年已办结的各类法律服务案卷,检查律师事务所贯彻执行《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全国律协《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等行业规范关于办案流程规定情况。具体包括:

  1、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情况;
  2、利益冲突审查及对当事人法律风险告知情况;
  3、统一收取代理费用并出具合法票据情况;
  4、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5、律师事务所文书及印鉴管理等情况;
  6、法律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及投诉处理情况。

  三、活动方式和方法步骤

  专项检查活动采取律师事务所自查、市州司法局组织全面检查和省厅抽查方式开展。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3月下旬省厅下发通知,对全省开展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专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4月上旬各市州司法局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活动开展安排部署,确保将活动开展目的要求和方式方法传达部署到每个律师事务所和每名律师。

  (二)自查自纠。4月中下旬至6月底,每家律师事务所就办案流程落实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梳理,针对问题积极整改,并经各县区司法局向市州司法局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全面检查。各市州司法局7月底完成本地区所有律师事务所检查工作,查阅2011和2012年全部档案,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具体解决办法,并将活动整体开展和整改情况8月上旬报省厅。

  (四)省厅抽查。8月下旬至9月底,省厅根据各市州活动开展和总体报告情况,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并将专项检查活动情况通报全省,同时报厅党委及司法部。

  (五)活动总结。10月底前,省厅对活动开展效果良好、成效显著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对在活动开展中发现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问题突出、拒不整改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并在全省进行通报。省厅律师管理部门将建议受处罚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市州司法局不参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

  四、组织领导

  各市州司法局要从扎实推动律师工作规范健康发展、切实提升律师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增强律师行业服务能力、有效促进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真组织专项活动。将开展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专项检查活动作为今年律师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领会活动开展的目的意义、认真研究活动开展的具体手段,严格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做好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各市州司法局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大力宣传活动开展中发现的典型做法,宣传报道律师行业涌现出的典型单位和优秀律师,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甘肃省司法厅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