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民

李新民,男,1974年4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三级律师,群众。现任兰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甘肃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甘肃省优秀律师荣誉。1993年9月至1995年6月在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兰州大学学习,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在兰州大学学习;1995年7月至1999年7月在甘肃窑街煤电集团第三中学工作,1999年7月至2005年5月在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金能公司工作;2005年5月至2016年8月在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在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6月至今在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