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李方:让每个受援者在司法阳光下获得公正
从2008年取得司法从业资格,甘肃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自2012年至2017年初,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其工作认真,办案质量优秀。其中,2件案件因辩护发回重审,2件案件直接改判罪轻处罚。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李方经常远赴外地调查确证,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劝说被告人积极向受害人或家属赔偿,避免了因刑事案件导致的社会矛盾加剧。2016年被司法部授予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李方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大之后,依法治国理念更深层次的在神州大地有力执行,对大局而言,是我国进一步通过法治治理国家的文明之举;对个人而言,依法治国为律师参与司法活动,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性的保障,是律师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法律援助事业,是党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平台,更是党关怀群众,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具体体现。律师就得热心于法律援助工作,并将其当做事业努力奋斗。”
在办理未成年被告人成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担任被告人成某某指派辩护人。成某某原来是学校的优等生,也是家人的骄傲。但由于防卫过当,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铸成大错,锒铛入狱。在接案初期,多次会见被告人时,对其宣讲法律、政策,消除其浮躁情绪;及开庭审理完毕对其进行帮扶教育时,被告人与其家属痛苦流涕,表示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起到了帮扶教育的预期目的和效果。
李方忠于宪法和法律,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尽职尽责,受到办案单位和当事人的好评。
被告人刘某某,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与被害人南某发生感情纠葛后,又由于其他社会因素不能结合,最后相约自杀。据刘某某陈述:受害人在醉酒后,先将自己的孩子掐死,后让刘某某将其杀害。刘某某实施上述行为后,自杀未遂,案件告破。办案机关没有认可刘某某仅杀一人的陈述,而是认定刘某某致二人死亡。针对案件的疑点,李方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辩护意见,并多次从兰州赶赴陇南山区案发地,前去了解案情。针对本案的《尸检报告》的记载内容与办案人员交换意见,受到办案单位高度重视。虽然办案机关最终没有采纳“本案案情有合理怀疑”的辩护意见,但辩护律师的工作得到了办案机关的肯定。如有类似案件再次出现,办案机关定会更加重视证据收集、定性工作。有鉴于此,她的辩护工作为日后最低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李方律师积极向被告人宣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多方面开展被告人的思想工作,使得被告人敞开心扉并积极让其亲友向受害人家属代为赔偿。同时,李方律师也积极向受害人家属做思想工作,劝说受害人家属息诉罢访,进一步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李方说:“作为一名律师,能够用自身所学,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人生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