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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律师协会纪律和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来源:天水律师协会 作者: 点击量:

为保障市律协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市律协的各项部署要求。2024年7月21日下午,天水市律师协会纪律和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会议由天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纪律和惩戒委员会主任吴志强主持,纪律和惩戒委员会秘书长王小蕊,监事会副监事长裴晓霞及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委员会主任吴志强首先宣读了天水市律师协会天律协发[2024]16 号文件,宣读了纪律和惩戒委员会人员名单,随后全体委员逐一进行了自我介绍。集中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司法部、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惩戒工作的通知》、《中华 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律 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10)》、《中华人民共 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

会议提出,纪律和惩戒委员会应整合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职能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强调全市律师要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强化规矩纪律意识,积极引导我市律师规范执业。在传承纪律和惩戒工作优秀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探索和创新纪 律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全体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基本工作思路,同时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基石,紧紧围绕市律协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加强 交流学习,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天水市 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研究决定,为规范纪律和惩戒委员会高效高质量工作,讨论通过了工作规则并成立了四个办案小组。规则要求:1.案  件实行交叉办理,即“两区五县”的案件实行异地交叉办理;2. 每起案件由两名委员共同办理;3.全体委员彼此之间不能打听  过问案件的有关情况;4.案件分配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商  议后移交办理人办理;5.交办的案件办案人不得推诿不办;6.  案件初步核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向主任汇报;7.调查结果视情况  决定,一般情形的案件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讨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由全体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将 10 名委员分成 4 个小组,第一组组员:胡雪梅、丁娜娜、庾姣姣,胡雪梅任组长;第二组组员:萧沛、张宗仁,萧沛任组长;第三组组员:谢非、汪志军,谢非任组长;第四组组员:李燕、柴君、马强强,李燕任组长。

会议强调,纪律和惩戒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自律作用,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宗旨,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 原则,规范对违法违纪律师的处分工作,维护律师行业依法依 规执业。

会上全体委员各自发表了意见,委员会主任吴志强指出,对全体委员们认真学习规定和文件,积极参与讨论,热情的干劲予以肯定。强调始终要牢记自己身为一名执业律师,要恪守 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严守铁规禁令,保守秘密,敬畏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同时希望全体 委员们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使命感投入履职,共同促 进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