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律协动态

司法行政要闻 通知公告 律协动态 市州动态 荣誉奖励 行业处分 图片专区 视频专区 年度报告

甘肃律协组织律师参加全国律协新公司法实务业务交流会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甘肃省律师协会 作者: 点击量:

11月9日至1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在广西南宁联合举办“新公司法实务业务交流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才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李安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晨作总结发言。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金贵、王祖国,秘书长朱鹏彦,副秘书长董军翔和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交流会。

会议指出,新《公司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广大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理解律师的职责定位,在法律实践中全面、准确、有效宣传和实施好新《公司法》,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要深刻理解公司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精髓与实质,持续钻研实务业务,服务助推各类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强实务经验交流与合作,推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律师行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各省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司法领域律师代表20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律师围绕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实务业务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分享。王金贵副会长受邀担任《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律师业务开展》主题交流点评嘉宾。点评中,王金贵副会长提出了“真诚营销”“价值营销”的律师业务拓展理念,受到了与会律师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