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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祖国,男,汉族,生于1973年4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6月至2001年8月在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2001年8月担任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主任至今。现任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兰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曾任十二届甘肃省人大常委,甘肃省政协九届、十届委员。2003年7月被中央14个部委联合评选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05年6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1年3月被民盟中央委员会评选为“全国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