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向洪,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三级律师,中共党员。现任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甘肃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客座教授及创新创业导师、甘肃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导师。曾获兰州市十佳律师、兰州市优秀律师、甘肃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公司法专业律师等荣誉。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在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学习;1996年至1999年在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工作;1999年至2003年在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执业;2003年至2010年7月在(君佑)国方律师事务所兰州分所执业;2010年7月至2024年在甘肃久铭律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至今在北京德和衡(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北京德和衡(兰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