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明,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水市律师协会会长、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天水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天水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曾任天水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及常委、天水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曾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甘肃省优秀律师”、 “甘肃省爱心助残优秀律师”、“天水市优秀律师”、 天水市“首届十佳法律工作者”和“政法系统过硬队伍建设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曾代理的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赔偿一案,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十大行政不作为案件、全国法律援助百件优秀案例、甘肃省十大案件。